男女主角分别是顾安安安的现代都市小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精选篇章阅读》,由网络作家“小知安摧毁地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是顾安安安的穿越重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穿越重生,作者“小知安摧毁地球”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作者想说大家好,我叫小知安。大家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小知、小安、安安、知知、小知知、小安安、知姐、安姐,反正我随便啦。本人23岁(呜呜呜有点小老)虽然年过十八,但是可可爱爱的灵魂永远不会老去!还有一点,本人很喜欢写刀子,宝子们轻喷QAQ。关于那些在抖音喷我的人,看见我开写书了又要喷的喷子,以下的内容就是送给你的我不会因为你骂我而难过,我......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精选篇章阅读》精彩片段
顾安:女一,23岁,善于伪装,例:在曲终面前小哭包,不在时能面色不变烧全家。穿前是某精神病院病人,因自杀穿越。穿越身份:流量小生。原生:顾家真千金,因小说原女主的茶艺下自杀。
曲终:原文反派,现文女二。金曲奖获得者,影后、国家级科研人员、律师、曾上过两次战场。在原文中因"妈妈的自杀"而疯,后因男、女主光环下线,然而,反派疯起来的力量你是不道的,把小世界搞崩了,为了拯救小世界,系统把顾安找过来,并把时间调到曲终疯之前,让顾安感化曲终,而,精神病怎么能把疯子感化呢,后两人一起抗击这天道。
知安:顾安的系统,后因抗击天道死。
顾软:21岁,原文女主,顾家假千金。
王袓:29岁,原文男主,贱的要死。
作者想说
大家好,我叫小知安。大家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小知、小安、安安、知知、小知知、小安安、知姐、安姐,反正我随便啦。本人23岁(呜呜呜有点小老)虽然年过十八,但是可可爱爱的灵魂永远不会老去!还有一点,本人很喜欢写刀子,宝子们轻喷QAQ。
关于那些在抖音喷我的人,看见我开写书了又要喷的喷子,以下的内容就是送给你的
我不会因为你骂我而难过,我只会嘲笑你。好啦下面就是关于网暴法律的啦,可以复制哦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事责任
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诽谤罪等。
不仅要承担行政上和民事上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
刑事责任
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诽谤罪等。
行政责任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上造谣可能负什么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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