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像我这一种男人》,由网络作家“厌倦阳光”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的时候我一心要把自己变成混子,大一些了,又想变成很有力度的混子,到现在,反而不愿承认自己是混子……除柔情的手,我什么都没有。如何能跟你,说未来以后?像我这一种男人,学不懂快乐。就算简简单单幸福的角落,也未寻获……十二年混在黑社会的日子,写给像我这一种男人。
《像我这一种男人》精彩片段
有些故事就在平凡中被传说
爱倒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理由
其实你我都经历过
最难的就是舍得
舍得让她挣脱你的手
这个故事不知道应该算作什么。
里面的东西很平常,平常到在街头巷尾我们都会看到。为了一些利益,一点面子,一群别唾弃的男人混在一起用刀子棍棒折磨着别人的身体,也在折磨着自己的心。
我写的就是这些混子。
这些混子的故事没有什么惊奇,不像电影一样曲折离奇,但是也与我们的生活格格不入。他们可以为了一件小事大呼小叫、刚愎自用的拔出刀子,也可以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忍气吞声、曲意奉承。
不论他们正在做着什么,那都是他们自己惦记的经历。我不想写成小说般的情节,所以选择了第一人称,用他们的嘴,我的手来讲述这些东西。
虽然写的是社会另一面的故事,但是我没有鼓吹古惑仔的意思,所有故事的基调也是无奈与疑惑。文字没有设计伏笔,也没有跌宕起伏的交替,构架在一座小城中发展。当然,这也注定无法雷同于庞大如电影故事的黑势力。我只是希望透过主人公的过往写下一种选择、一种生活。
文章从少年时期开始讲起,这只是为了从最原始的思考开始落笔,前期无谓的快乐,到中间无解的疑惑,再到最后无奈的解脱,也许会是段繁冗的路程。小说里不会出现夸张的场面,因为有些事情无论有多么复杂的背景、多么硬朗的后台,在面对它的时候还是自己一个人在承受。所以我舍弃了所有不现实的东西,片面选择了曾经最快乐、最悲哀、最平凡、最单调的故事。
因为是描写混子的生活,所以对话与描述尽量贴近真实,不会添加富丽的词语。从出道、砍人、潜逃、自首,到后来的风光、厌倦,大概是十二年的生活。为了避免篇幅太短,我把许多事情捏到了主角身上,或许有些拼凑无序的感觉,请担待。
虽然选择黑道为背景,但主角及人物大多选择身边那些过着乏味生活的混子。他们没有光鲜的人生,失去信仰的岁月没有给予他们想象中的风光,但却同样会留下人生最无法躲避的,最容易被忽略的感情。我写的是感情,爱情、友情、亲情和对自己的感情,不期望他们会感动别人,因为每个人的看法不同,我只是在纪念这些东西。
信笔涂鸦的作品并不指望它会有多少读者赞同,只是希望其中的某段故事能让朋友们感到新鲜之后可以想起一些过往,或者再次遇见那种男人时换上另一种眼神与心情。每一卷都以一首我十分喜欢的歌曲做标题,可以当作故事梗概来注意。
我叫晓峰,28岁。
我的梦想?
很简单。发笔财,然后带我的哥们去那家最大的中国城。
开最大的包房,点最贵的菜。
服务员问我:“点什么酒?”
“随便上。”
“多少位小姐?”
“无所位(谓)。”
山屁哥是我们这里的接管。接管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扛把子。
山屁哥四十来岁,特爷们那种男人。我是被他带出道的。以前山屁哥在铁路那跟他马子发骚,几个出来劳动改造的犯人在旁边起哄,山屁哥没跟他们一般见识,毫不介意的回了家。第二天我才知道,山屁哥回头用猎枪干漏了两个,带队出来工作的警察替他顶了罪。从那以后,我就一心跟着山屁哥。这年头,连警察都能摆弄明白的人才配做老大,我想是这样。
鸡头是我哥们,这是他说的,我从来没把他当哥们。
鸡头比我大两岁,说话的时候一嘴贱味,成天在学校门口转悠。别以为他是去那玩嫩的,正经事,进货。现在北方扫的挺严,随便一家出台的KTV每年都得交个十万八万的,而且一换警察局长还得重新交。没办法,鸡头只能去学校拉拢点新货去福州、上海那里混。据说再“裂歪”(就是难看)的妞在那边出一次场子也有五百最少,我指得是未成年的小姐。处女的话三千以上,估计就是因为这个,电视上才到处都有做修补处女膜手术的广告。有一次鸡头带着四个妞去南方放妓的时候与当地警察发生了一些摩擦,一时没想开捅了一个,现在还憋在我家里躲风。
斧头也是我哥们。
斧头比我小几岁,不过挺“驴”的,就是犟。除了山屁哥以外,他谁也不服。他的绰号挺有型,但也不至于整天拎着把斧头在大街上晃悠。斧头念初中的时候跟几个社会上的人打架,结果自己一个人提着把斧头把一个家伙剁成粉碎性骨折。是按在墙上盯着肩膀剁的,好像是三十多下。冬天,那家伙穿的皮夹克,加上斧头钝了点,或者太紧张了点,居然没把膀子卸下来。后来山屁哥出面给了四千块钱,这事就抹过去了。
老K是个挺酷的家伙。
用个有文化的词来形容,大约除了山屁哥以外,他资历最深。别以为我们这些人不讲资历,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电视演的那些场面只是所谓的艺术,现在踢场子根本不用我们出头,都是些十六、十七岁的小孩子去干。出事了不用重判,拔几次刀子后差不多也二十来岁了,再替别人顶几次祸,蹲个几年就能上位。老K蹲了七年,算他倒霉。好像没几个人能让他正眼打量,总是斜着眼瞅别人,幸好我还比较对他胃口。
修鬼和二郎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哥们。
有次在外面玩,跟一群痞子干起来了。对面二十来号,我们就五个。跑呗,勇敢是一种传说,社会不允许这玩意存在,可怜的是我他妈的跑了条死路。修鬼和二郎发现我没跟过去时马上就掉头冲了回来。结果挺惨,我鼻梁骨折,右眼瞳孔轻度扩散,他们两个也没好到哪去,冲回来的意图本来就是为了陪着我一起挨打。不过从那以后,我巴不得能替他们扛两刀。当然,这种话不能说,否则哥们都没得做。
至于其他一些朋友,我不想再用什么事情来讲述。如果介绍一个哥们必须用某件事情来让别人记住他们的名字的话,我想这是一种罗嗦,更是一种悲哀。
说了这么多,谁都应该猜出来我是踩在哪条道上的。不论骂我下贱也好,还是根本不屑于这些故事也好,我只是想默默说出这点东西。也许当它们结束的时候,或许看过它们的人会觉得有许多东西是值得珍惜的,比如说父母、朋友、爱人,还有自己。
故事从头说起吧。那时候我还在学校,脑袋不笨,在其他笨蛋中我总能脱颖而出,考试基本徘徊在学年前三名。最让我惊奇的是,有一天班主任居然告诉我,准备保送我去市重点高中,当时我初三。
如果一直这么过的话,也许我的生命会截然不同,甚至能当上什么白领,尽管我不清楚那种惺惺作态的生活有什么值得炫耀。
那一年我的父亲得了癌症,住院、手术、修养、化疗,反正全家人都在他身边折腾,而我只能一个人在家里呆着。后来厌倦了,就天天晚上跑到居民楼后面的花园,那里是小混混的地盘,不过对于春心萌动的年纪,那里的女孩多的让我有些眼花。
大概我的长相还算不错,在学校里就有不少女生给我递纸条。因为这一点,班主任把我调到前排,左面右面都是班里最难看的两个女生。也正因为这一点,使我更加向往那片花园。或许我应该感激我的班主任,至少她希望用自己的方式矫正我的歧途。不过倔强是一种天性,恰好,我沉迷在自己的天性中不愿自拔。
每一个人都会不停犯错,可笑的是,只有很少人会在当初知道原因是什么。
渐渐,我跟那里的混子打的火热。毕竟学校是子弟学校,居民楼也是家属住宅,这些混小子基本都面熟。我家的经济条件还算可以,这些家伙对于一个肯花钱请客的新朋友是不会拒绝的——当时所谓的请客就是去杂货店买烟,散装的,一角钱一根,没过滤嘴。
就这样我慢慢厌烦了学校,和他们整天去旱冰场混,带那些穿着母亲姐姐的暴露衣服的女生到处溜达,有的时候也会在床上折腾一会。当然,没有感情,对于处于那段年龄的小孩子来说,模仿只是好奇,并不是必须。大多数时候,我觉得自己周围充满羡慕的眼光。混,是一个美妙的字眼。
有一次带着班里的一个女孩子去开发区玩,就是从这里,我的故事开始了转折。那女孩子挺漂亮,个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比同龄的女生要成熟的多,一个十六七岁的男生总是幻想这样的女孩。
在开发区的江边大桥上我们碰上了安民那里的两个混子。安民离我家不远,不过属于另一片学校范围了,大概那时候的混子都是依靠学校来划分。
那两个家伙长什么样我已经模糊了,其中一个不停玩着手里的劣质折叠匕首。假货,我一看就知道,两三块钱买的东西,我甚至怀疑它开没开刃。
玩刀那小子要认识我带的女生,还要带她出玩。就这么简单,架就打起来了。当然我吃点亏,我指的不是没有家伙,那小子根本不敢用刀。不过还好,我的舅舅在开发区工作,恰巧碰上了我们。结果可想而知,那两个小子被我舅舅暴踹一顿,刀子也被丢到江里了。我清楚的记得,他当时哭了。
我舅舅是个经济警察,一百七十公分,一百六十斤,小时候受过苦,拉过货,胳膊足足顶我两条粗。两个倒霉鬼被踹的不轻,我那时还是家里的宝贝,他们自找的。舅舅下手没留情,打了半天还吓唬要带他们去警察局。我不想把事情搞大,胡乱扇了几个耳光便把他们放走了。
第二天回到学校的时候,周围的混子找到我班上了。修鬼有些紧张的告诉我,那两个家伙回去就找安民那片的混混诉苦,昨天晚上还带着几个人来到学校这里堵我,我穿的校服被他们认出来了。从那以后,我很少穿带牌子的东西。
班上的女生也吓怕了,拽着我的胳膊央求我告诉家长。我不想趾高气扬的对家里人说:我带着女生逛街跟混子打架了。我求了舅舅很久,他才答应不告诉我老爸的。
没办法,我马上把板凳拆了,挑了一个比较合手的放在了书包里。当天晚上我摸着凳板回的家,心里怕极了。不过一路平安,没出任何事。但是随后就传来了让我担心的事——安民的痞子要求跟我们这里的人“订点”。
订点就是订个时间与地点,双方男人对男人的干一次,不管结果如何,事情就这么翻过去。但是,这只是规矩,大多数订点都得有个你来我往,较量几回合才能罢休。
订点一般都是说好带多少个人。不过往往靠近自己地盘的那一方都会突然冲出来帮手,就是欺负外来人,对方也只有闭了嘴吞下哑巴亏。“有纲”(有种的意思)回头也这么做,反正谁的地盘谁说的算,随便挨打的人事后怎么说。
订点的事一传来,我马上从主角变成跑龙套的了。这可是关系到我家那片的荣誉的大事,战战兢兢讲完了我的事情后,混子们马上拍了拍我的肩膀,都说我有纲——那两个挨揍的家伙在安民挺牛的。
牛归牛,毕竟是小孩子,白白被揍一顿岂能这么算了?安民要求带二十个人,我们马上答应了。挑来挑去,我没被选上。虽然我感到庆幸,但是面子上仍然过不去,假惺惺的自怨自艾几句后,我才拜托众位哥们要努力。其实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努力,除非打架也算工作的话。
安民当时口号很响亮,居然把地点定在我家后面的花园,时间是周六晚上八点。这是纯粹的找死,我们全都这么想,不过事情过去以后,我才感叹自己人生中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毒辣。
虽然九零年代初没有因特网和手机,不过这事流传的却很快,全校长耳朵的人全知道了。周六那天我带着几十号人埋伏在花园远处,明着讲是看热闹喊号子,暗里讲其实是准备必要的时候一哄而上。必要的时候指的是胜券在握的时候,如果二十个猛男干不过,我们跑的绝对会比他们快。
临近八点的时候,所有人都紧张兮兮的。那二十个打手特意装出潇洒的样子,其实我知道他们更加害怕,都是小崽子,谁他妈不怕。
八点整,我发现那二十个人全都松了一口气,安民的人根本没来!于是大家混成一团纷纷骂着对方的窝囊。但是突然传出了警车打鸣声,两辆面包车开着灯直接冲了过来。
管他三七二十几的,大家立即撒腿开溜,几个跑慢的倒霉鬼已经被警察按在地上了。我可不懂法律,没胆量去跟警察讲道理,跑的比谁都快。大约两三分钟,本来热闹的花园已经空无一人。我生平第一次有那种速度,足足跑出几条街,然后没事人一样安稳的回家睡觉。
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才知道是安民混子报的警,昨晚有几个看热闹的家伙被逮了。挺奇怪的,打架的全跑光了,抓的全是看眼的,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子。
还好,那些家伙虽然害怕,但都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安民要来打架,没有把我卖出去。警察也没有为难他们,当天就放了回来。
“丢人吧?真他妈丢人。”这是老K知道以后说的话。当时他念技校,说话挺有分量。在我们这些初中生眼里,偶像、气质之类的词都可以统统加在他的身上。
他知道事情后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带着一群人冲去了安民,抓住几个街边闲逛的混子不分青红皂白揍了一顿。
不错,他是给自己争回了面子,我们可倒上霉了。本来可以结束的事情被他这么一整,马上严重了。
安静了几天,安民的老大,似乎叫伟哥,那时候那没有这种药,否则他一定改名。伟哥带了三个手下和那两个欠揍的小子来到我们学校,四个人都是三十多岁,大晚上的还带着墨镜,阴森森的。
那时候有晚自习,六点半放学时天都黑透了。伟哥在学校外面堵着门口,出来一个就拽过去询问一个,派头比警察还大。虽然知道伟哥八成是冲着老K来的,不过我心里也怕,那根凳板被我丢到垃圾堆里了。我清楚的知道他们一定带着家伙。
不幸的是老K下午得去工厂实习。
学校门口乱糟糟的,却没我心里乱。反复摸着自己的额头和后背,隐约我已经觉得那里开始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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