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醉,沉迷,好似在欣赏一件绝世珍宝。
爱不爱一个人,眼睛会说话。
十年前,沈辞就是用这样的目光深情凝视着我,同我深情告白。
老板娘见白夕颜身着婚纱如同女神,直接招呼摄影师帮她和沈辞拍照。
美其名曰给自己店宣传。
沈辞看了我一眼,强行压下嘴角的笑:
“云初,等我们拍完就换你试。”
“好。”
我就这么在沙发上,枯坐了近两个小时。
白夕颜拍累了,才主动提出结束。
沈辞体贴的给她脱掉高跟鞋,洁癖的他一点也不嫌弃的给她揉按脚底。
好似这件小事已经做过成千上万遍那般熟练。
他却还能言笑晏晏的同我解释:
“云初,还好不是你试穿婚纱,不然你这身体肯定吃不消!”
我从善如流的应答:
“辛苦你们了,我可以走了吗?”
亲眼目睹他们的恩爱,我已经感觉不到心痛了。
白夕颜闻言,突然红了眼:
“姐姐,都怪我不好,我实在太喜欢这件婚纱了,我这就脱下来还给你!”
“不用了,这婚纱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喜欢送你就好。”
“和你手上的钻戒,特别配。”
沈辞狠狠瞪了我一眼,忙着去哄已经泪如雨下的白夕颜:
“夕颜,你姐说送你,就是真心送你了,你别多想。”
“云初,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沈辞情不自禁提高音量,竟试图用院长的威压让我去哄白夕颜。
“对,哪怕你喜欢沈辞,我都能送给你。”
这是我的真心话。
“姐姐,我就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你不喜欢我,我现在就去以死赎罪!”